新十条修订内容亮点
聚焦落地难
“实体经济新十条”聚焦重大产业项目“落地难”问题,加强用地保障。
针对企业和基层反映的部分重大产业项目因用地、用林指标不足等原因,致使项目难以顺利落地实施的问题,提出对重大产业项目由省给予用地指标奖励。
其中对投资20亿元以上项目由省给予全额用地指标奖励,当年指标不足的,可按规定向省申请预支奖励指标,同时省预留占用林地指标,优先保障重大产业项目。
聚焦建设慢
“实体经济新十条”聚焦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慢”问题,强化政府服务。
为切实加强和优化政府的服务,更好推动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提出投资额50亿元以上项目由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协调,实施省直部门专员服务制。
其中投资额100亿元以上项目由厅级干部担任专员,50亿~100亿元项目由处级干部担任专员,市、县也要参照省的做法,建立重大制造业项目协调机制,重大项目由市、县(区)领导挂钩服务。
同时,要求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节能评价等要在重大产业项目论证阶段提早介入,同步开展并联审批,进一步压减审批时限。
聚焦地价贵
“实体经济新十条”聚焦工业企业“地价贵”问题,多措并举降低工业用地成本。
允许对工业项目按照规划确认的用地围墙线内面积出让,切实降低企业土地获得成本。
在出让年期上,明确工业用地出让最长年限为50年,根据企业意愿,对有弹性用地出让需求的工业企业实行弹性年期出让供地,按照出让年期与工业用地可出让最高年期的比值确定年期修正系数。
聚焦租金贵
“实体经济新十条”聚焦工业企业“厂房租金贵”问题,鼓励建设高标准厂房和工业大厦。
支持和鼓励各地建设高标准厂房和工业大厦,高标准厂房和工业大厦可按幢、层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分割登记和转让,国家和省级开发区、产业转移园区建设高标准厂房和工业大厦容积率超过2.0的,所使用的用地指标可由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予以返还。
同时,为避免工业厂房“二房东”恶意炒作现象,要求各地进一步规范工业厂房租售市场管理,工业厂房要直接面向用于发展工业或与工业生产相配套的生产性服务业的市场主体销售或租赁。
聚焦成本高
“实体经济新十条”聚焦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仍旧偏高”问题,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运输、融资等成本。
针对部分企业反映“用电难、用电慢”的问题,要进一步精简企业用电工程业扩配套项目审批流程和时限,由各市政务中心组织相关单位实施并联审批,确保企业用户接电时间压减至80天以内,其中规划施工报建时间压减至30天以内。
此外,运输成本方面,为扩大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范围和力度,提出推动市属高速公路实施八五折优惠,制定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试点方案,鼓励有条件的地市通过政府补偿或回购等方式自主实施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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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大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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