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州市政府官网正式发布了《广州市商务委广州市金融工作局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融资租赁产业发展事项扶持项目的通知》。
为何推出这一扶持项目?
融资租赁业有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的重要作用,近年来,其作为我国的新兴行业备受政府和社会各界重视。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示范和引导作用,促进广州市融资租赁业的快速发展,广州市商务委、广州市金融工作局现就2019年融资租赁扶持项目申报有关工作做出通知。
谁能申报?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融资租赁企业(包括外商投资融资租赁企业、内资试点融资租赁企业和金融租赁企业):
申报单位为本市行政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协会(或联合体)及其他单位;
依据信用管理部门规定,申报单位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
都有哪些“红包”?
1、落户增资奖励
对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期间落户、增资扩股的融资租赁企业,根据新增实缴注册资本(新增资本金)规模和增量等情况进行一次性奖励:
(1)20亿元以上(含20亿元,以下按此类推)的,奖励1000万元;
(2)20亿元以下、10亿元以上的,奖励500万元;
(3)10亿元以下,5亿元以上的,奖励200万元。
2、融资租赁项目补贴
对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期间融资租赁企业在广州开展飞机、船舶租赁项目,对项目进行一次性奖励:按项目合同金额给予不超过0.5‰的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除飞机、船舶项目外,对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期间融资租赁企业在广州开展融资租赁服务,或购入广州先进制造企业生产的设备用于对外融资租赁服务等情况,对于项目融资总额度2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按项目合同金额给予不超过0.5%的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落户增资奖励需在实缴资金到账后才可以参与评选,在评定次年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项目补贴在资金有效投放后进行评选。
来源:投资广州、广州日报、南方网、广州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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