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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在穗科技企业,每年最高500万元奖励!

       为促进广州市科技、金融与产业深度融合,日前,《广州市鼓励创业投资促进创新创业发展若干政策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规定》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创新创业领域,并表示广州将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风投创投中心,加快建设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广州),打造国家科技产业创新中心龙头。

       该文件规定了对不同创业投资类管理企业、重点科技项目的奖励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800万元。文件还支持相关主体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并提出逐步扩大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规模。

 

该政策适用于哪些企业?

 

       在穗注册并按国家相关规定登记备案、从事创业投资等活动的创业投资类管理企业(包括创业投资管理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等)

       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重点领域计划中引入创业投资的科技创新企业。

 

怎么奖励?

 

       创投投资种子期创客政府按投资额15%奖励

       对已进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并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的在穗注册企业进行投资的创业投资类管理企业,按照实际到账投资额的1%给予创业投资类管理企业投资奖励。每年给予每家创业投资类管理企业的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支持创业投资类管理企业投资在穗注册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若其管理的单支基金当年投资上述企业投资额不低于其累计投资额70%的,按照实际到账投资额的15%给予创业投资类管理企业投资奖励,单笔奖励不超过45万元。每年给予每家创业投资类管理企业的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鼓励创业投资引进来走出去

       创业投资类管理企业联合境外创业投资类管理企业或资金来广州设立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的,将按其对在穗注册企业实际投资额中的境外资金部分折算成人民币额度按1.5%给予创业投资类管理企业投资奖励。每年给予每家创业投资类管理企业的奖励金额不超过750万元。

       与境外资本共同设立海外创投基金,投资海外高科技项目并成功引进广州的,可根据其对该企业新增实际到账投资额中的境外资金部分,折算成人民币额度按20%给予奖励。每年给予每家创业投资类管理企业的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

 

       对投资海外高科技项目并成功引进广州的有关企业进行奖励是广州市的特有政策,其他省市还未有见。

 

       科技信贷资金风险池规模增至10亿元

       广州市财政将逐步扩大广州市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规模至10亿元,引导合作银行增加科技信贷100亿元以上。

       对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产业技术重大攻关计划中引入创业投资类企业投资的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项目(企业),根据被投资企业获得创业投资的实际到位额度分四档,按不同比例给予被投资企业补助支持,最高支持额度可达800万元。

 

       具体分为以下四档:

       1. 实际到位创业投资额达5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按实际到位创业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

       2. 实际到位创业投资额达1000万元(含)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对实际到位创业投资额中的1000万元给予100万元补助,其余部分按5%给予补助。

       3. 实际到位创业投资额达5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以下的,对实际到位创业投资额中的5000万元给予300万元补助,其余部分按2%给予补助。

       4. 实际到位创业投资额达1亿元(含)以上的,对实际到位创业投资额中的1亿元给予400万元补助,其余部分按1%给予补助。

 

来源:投资海珠invest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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