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9号)要求,对获得认定的总部企业并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给予适当奖励补贴。
申报条件
企业申请广州市总部企业认定、奖励补贴,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条件。
农业
1. 涉及生物与健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农业:
➤上一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
➤上一年度在广州市纳税总额不低于2000万元;
➤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
2. 除涉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外的其他农业:
➤上一年度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
➤上一年度在广州市纳税总额不低于1亿元;
➤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
工业和建筑业
1. 涉及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与健康、新材料与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工业:
➤上一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
➤上一年度在广州市纳税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
➤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
2. 除涉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外的其他工业:
➤上一年度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
➤上一年度在广州市纳税总额不低于1亿元;
➤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
3. 建筑业:
➤上一年度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
➤上一年度在广州市纳税总额不低于1亿元;
➤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
服务业
1. 现代物流业、金融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技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服务、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上一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
➤上一年度在广州市纳税总额不低于2000万元;
➤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
2. 住宿餐饮业:
➤上一年度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
➤上一年度在广州市纳税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
➤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
3. 批发零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上一年度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
➤上一年度在广州市纳税总额不低于1亿元;
➤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
4. 房地产业:
➤上一年度营业收入50亿元以上;
➤上一年度在广州市纳税总额不低于6亿元;
➤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
总部企业奖励标准
对于获得认定的总部企业并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给予适当奖励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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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投资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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