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申请2021年惠州市数字经济产业奖励资金的通知》有关要求,经过企业申请、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推荐、品牌核实、信用核查和局党组会审议等程序,全市有惠州市联谊印刷有限公司等45家企业符合奖励条件,拟奖励金额共计1089.7万元。
现将奖励资金拟安排计划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月13日至5月19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附件:2021年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数字经济产业奖励资金)拟安排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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