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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西高企申报流程详解

一、平台注册登记
国家网注册在“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也就是国家网)注册登记,获得系统注册号无需重复注册
省平台注册无需重复注册
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
江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jxgqrd.com/  )

二、填报材料
广东省只需要在省阳光政务平台填写并提交所有的附件。

江西省必须在“国网”和“省网”分别填写申请材料并提交,只是在提交附件材料时,在“省网”上传所有附件材料、在“国网”只须上传主要附件材料。

所有附件材料包括:
1.《营业执照》
2. 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3. 与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相关的证明材料;
4.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5.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6.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
7. 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对涉密企业,须将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温馨提示:这个截止时间按当地市区级科技局的申报通知为准


三、初审推荐
由各初审推荐单位(以下称“科技部门”)会同所在地市级税务部门通过现场考察、调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开展初审工作,审核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

当地税务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反馈初审意见至科技部门,科技部门根据审核意见,于初审截止时间前,在“省网”提交推荐清单并出具推荐函,并附《推荐企业清单》上报至省高企认定工作办公室。

温馨提示:这个截止时间通常是在企业提交材料截止后的一个月内


四、认定机构前置审(核)查
省高企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职责委托专业审查机构对企业的知识产权、委托的中介机构资质等资料进行核查,核查通过的企业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五、专家评审
省高企认定工作办公室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评审不予通过的,企业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材料,省高企认定工作办会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重新进行评审。

六、公示、推荐报备和备案
在省科技厅官网上对通过专家评审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向国家高企认定工作办公室推荐报备。报送时间不得晚于每年11月底。

国家认定办审核后,确定通过备案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认定时间以公示时间为准,核发证书编号,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企业名单,由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加盖认定机构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公章)通常是在第二年的4月份(最迟是在汇算清缴5月31日前);有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由认定机构核实处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备企业可进行随机抽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交由认定机构核实情况并提出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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