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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越秀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开展啦!

01支持重点


       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科技创新的部署要求,培育一批“IAB”(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产业、“NEM”(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等新兴战略性产业企业,重点支持自主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强的龙头企业。


02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在越秀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纳入区统计范围。研发基础条件和运行机制良好,是项目的直接研制者或产权拥有者。与其他单位联合申报的,申报单位须为第一申报单位。

(二)项目负责人应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和市场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的工作经验,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项目负责人应是申报单位正式职工。

(三)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新项目,也不能因为申报新的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未承担在研区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指申报书中列第一位的人员)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最多只能参加2个项目。项目申报或参加单位以前所参与承担的区科技计划项目中,不按规定结题验收或经批准延期,时间已超过项目验收时间6个月的,不受理该单位申报。恶意不结题的企业将被记入区科技项目申报不良记录档案。

(四) 不配合我区研发经费统计工作的单位不给予支持。

(五)项目申报除满足上述要求,还应根据各专项指南特定的要求进行申报。

(六)本通知和附件在越秀区科技信息网(http://www.yuexiu.gov.cn/yxkxj)发布,各单位可上网查阅和下载。


03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与受理地点


(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时间

       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8629下午5

(申报材料受理地点

       受理点:越秀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高新技术科

       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83号凯城华庭商务中心7

       联系人:李昊  邓淑青

       联系电话:3762359937623580

       邮箱:76413430@qq.com

                 285484231@qq.com


04其他注意事项


()申报企业应遵守越秀区、黄花岗科技园区相关管理规定,配合我区开展研发经费统计等各项科技工作。

 ()项目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将取消项目申报单位3年内申报我区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将作撤销立项处理并通报。

 ()受理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经费使用的责任主体,对项目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负责。立项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项目经费预算执行,严格遵循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项目经费采取前期资助和事前立项分步补助等多种投入方式。前期资助指在项目获得立项并签订项目合同书后即给予资助,承担单位按项目合同书目标任务开展研发活动。事前立项分步补助是指项目承担单位围绕科技计划专项目标任务,按照规定的程序立项后,先期给以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按规定程序通过验收后获得余下比例的补助。

 ()项目申报单位应合理安排项目内容、目标及总经费。申报的项目若立项,项目任务书中内容、目标、投入总经费需与申报书一致。若有专家评审、论证意见提出需对项目内容、目标、投入总经费调整的,按照专家意见调整。

 ()项目起始时间和实施期限按照各专项指南要求执行。

()经济指标填报注意事项:填写经济指标考核日期必须对应项目实施期满时的日期,企业能够提供相关材料证明是否已达标。 

(九)企业项目结题验收时,需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科技成果报告。

(十)项目申报人及申报单位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潜在风险。

(十一)获得区科技立项支持的企业必须承诺5年内不得迁离越秀区。

(十二)本通知仅作为申报2018年越秀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的指引,其解释权归越秀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05项目工作流程


(一)项目形式审查

       申报“越秀区瞪羚企业”项目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越秀区科技业务综合服务平台,填报并提交项目申报书,我局对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做退回处理并说明原因;对所提供材料不完整或有误的退回申报单位修改并说明原因;对形式审查通过的受理申报书。各申报单位请密切关注系统中申报书状态,申报书状态为“退回修改”的,请根据审核记录进行修改;申报书状态为“通过”的,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材料至区科工信局。

       教育卫生类项目由区教育局、区卫生局负责对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并于规定时间内将纸质申报材料汇总提交至区科工信局。


(二)项目评审

       区科工信局将选取有资质的单位组织项目评审工作。其中“越秀区瞪羚企业”项目评审分为初评、答辩、现场考察3个环节,每个环节按项目行业类别进行分组,选取技术专家3名、管理专家1名、财务专家1名组成专家组进行评审,初审环节按照评分由高到低选取一定比例的项目进入答辩环节;答辩环节按照初评及答辩得分由高到低选取一定比例的项目进入现场考察环节;现场考察环节至申报单位现场核查项目申报材料是否真实,核实无误的项目列入拟立项项目。

       教育卫生类项目只组织一轮评审,按照项目类别进行分组,选取技术专家3名组成专家组进行评审,按照评分由高到低选取一定比例的项目列入拟立项项目。


(三)项目立项

       区科工信局将拟立项项目征求区相关职能部门及街道意见,经各部门及街道审查通过后,将拟立项项目报区科技工作联席会议审议,经会议审查无异议后,将拟立项项目在我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过后无异议的与申报单位签订合同书,并拨付项目补助资金。


附件1:越秀区瞪羚企业申报指南


       本专项支持“IAB”(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产业、“NEM”(新能源、新材料)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及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强的创新企业。


01 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拥有专利技术,产品正在推广应用。

(二)申报单位建有研发能力较强的研发机构,拥有必要的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基础和条件。

(三)申报单位有良好的经营业绩,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

(四)申报单位研发项目自有资金来源确定,投资结构合理。在项目计划新增投资中,申报补助资金与企业自有资金匹配必须在12以上。

(五)用于研究与实验发展(R&D)的经费不低于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3%


02 优先支持

1、申报单位主要产品和技术水平居国内领先或先进以上水平,引领和带动行业发展能力强,创新影响力大;

2、申报单位有经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企业研发机构、新型研发机构(技术中心、实验室等)、研发计划及与之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创新激励等运作机制,并建立较完善的创新管理制度;

3、企业在商业模式、组织模式、管理模式、服务模式等方面有突破创新;

4、最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均正增长并且复合增长率达到一定比例;

52017年度净利润不少于200 万元且净利润复合增长率达到一定比例;

62017年度发明专利申请1件以上;主要产品(技术)拥有发明专利3件以上或有3件进入实审阶段;

72017年研发纳统企业;

8、预计项目验收结题时,发明专利申请量(以实际缴费时间计)能实现每年倍增;

9、报名参加第七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广州赛区)暨第三届羊城“科创杯”创新创业大赛。


03 网上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系统将于2018531日开通,本批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624日下午5时。请项目申报者尽早上网提交申报书,避免集中在申报截止日临近前提交、导致网络压力过大。申报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后应留意项目状态。

       申报单位填报数据要与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一致,所填指标和信息务必真实准确。


附件2:越秀区教育卫生类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01申报条件

(一)面向区内教育部门及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征集。各单位自主申报,但需做好申请项目的查新和筛选工作。申报项目要做到重点明确,避免重复研究和低水平研究。控制数量,提高质量,择优推荐。

(二)项目负责人应是申报单位人员,能够清晰完整地阐述申报项目在背景、依据、目标、途径、方法、过程、成效等方面的主要特色。

(三)申报单位具有较强的人才和设施优势,能够提供项目实施相关的配套支持。


02支持方式及经费

(一)项目经费采取前期资助方式,立项项目经费将在项目签订任务书后一次性拨付。

(二)区科工信局将对申报单位项目进行综合考评,择优支持。


03项目期限

       项目起始时间为2018年上半年,项目实施时间不超过3年,期满后区科工信局将委托统一组织验收。


来源:越秀科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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