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就业证、外国专家证、居留证件
外籍人员可凭人才绿卡直接办理外国人就业证或外国专家证,同时凭用人单位公函办理可2-5年长期居留证件、入境R字签证。
(二)职业资格
可参加本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本市现有职称类政策性考试、职业技能培训和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获得本市或省颁发的资格证书,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晋升培训补贴。
(三)子女教育
随迁子女学前教育阶段,具有报名参加幼儿园电脑派位的资格;义务教育阶段,按本市户籍居民同等待遇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在报考范围上享受与本市户籍考生同等待遇。
(四)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
可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在本市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各类签注。
(五)投资兴办企业
可将人才绿卡作为投资身份证明,依法申办工商营业执照。
(六)办理银行业务
可在本市内任一银行开设账户,办理存取款业务;创办企业汇入外汇和合法人民币收入,可按规定到指定外汇银行办理购付汇手续。
(七)购房
非广州市户籍的境内居民可享受广州市户籍居民待遇购买自住房,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以及外国人等可按国家有关规定购买1套自住房。
(八)购车
可在本市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申请本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
(九)其他
人才绿卡持有人无须重复办理居住登记手续。
来源:投资海珠invest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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