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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税务局转发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财政局、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9956号)转发给你们。为确保我市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安排

(一)第一批申报时间安排。

1.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620日;

2.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提交核实意见表(附件1)截止时间为75日;

3.市科技局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715日;

4.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汇总企业纸质申请材料提交至市科技局截止时间为82日。

(二)第二批申报时间安排。

1.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715日;

2.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提交核实意见表截止时间为82日;

3.市科技局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815日;

4.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汇总企业纸质申请材料提交至市科技局截止时间为830日。

(三)第三批申报时间安排。

1.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815日;

2.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提交核实意见表截止时间为830日;

3.市科技局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910日;

4.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汇总企业纸质申请材料提交至市科技局截止时间为920日。

二、其他事项

(一)企业以往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过但现在发生工商更名,需在该平台更名模块提出申请,并及时告知属地科技主管部门,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将名单汇总报送至市科技局审核。

(二)企业在国家高企工作网存在多个注册账号,需及时通知属地科技主管部门,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汇总后将名单报送至市科技局,以便后续上报省科技厅注销多余账号,防止后续数据对接出错。

(三)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密切留意省阳光政务平台企业填报情况,及时按照“高企申报现场核查指引(另行印发)”组织现场核查。填写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初步核实意见表”(附件1),及时汇总至市科技局。

(四)现场核查阶段,企业参照粤科函高字〔2019956号通知中“纸质申请材料”清单提供材料,其中:《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提供纸质草稿;证件、证书、报告等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材料免装订。

(五)最终纸质申请材料,一式1份,经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汇总提交至市科技局。

(六)申报材料其他未尽事宜按粤科函高字〔2019956号通知要求填报。

(七)企业在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咨询市及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操作中出现的问题,请联系平台技术支持(附件2)。

 

江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咨询电话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江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税务局

 

电话咨询

400-880-6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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