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2019年度产业精英(创业人才)申报说明
海珠区人社局 海珠政策兑现服务平台 3天前
海珠区产业精英(创业人才)是为鼓励人才在海珠创业发展而设置的人才项目,经评定为产业精英(创业人才)的人才可以享受累计最高60万元的创业人才扶持,同时还能享受人才公寓或住房补贴、子女教育保障、医疗服务、交通保障、出入境保障等配套福利。
(一)扶持标准:
1. 创业人才扶持
持《海珠人才证书(产业精英—创业人才)》的人才可申请创业人才经费扶持,用于人才的工薪补助、安家补贴
和生活补贴,累计最高50万元。创业人才创办企业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创业人才经费扶持累计最高60万元。
成长型创业人才,每年按其所在企业上一年度对本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较前一年度增量的30%给予创业人才经费扶持,该年度获得的创业人才经费按2:2:1的比例分3年发放。
初创型创业人才,每年按其所在企业上一年度获得的市场化投资实际到账的投资额10%标准给予创业人才经费扶持, 该年度获得的创业人才经费按2:2:1的比例分3年发放。
2. 福利配套
(1) 人才公寓:可申请建筑面积最高 80 平方米的人才公寓。
(2) 住房补贴:最高1万元/月的住房补贴,补贴期1年。
(3) 教育保障:统筹协调人才子女入读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4) 医疗服务:每年集中组织1次体检。自愿不参加免费体检的,可申请1500 元/年体检费用补贴。
(5) 交通保障:按增量指标竞价成交价格50%的标准给予补贴,每人最高3万元。
(6) 出入境保障:对持《海珠人才证书》的外籍人才,给予最高5年的居留许可;对持其他签证来华的外籍人才,入境后可申请办理转 R(人才)签证。
(二)申报条件:
1. 年龄不超过 65 周岁(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不受年龄限制),有特别突出贡献者年龄条件可
适当放宽(以收到申请之日为准,下同)。
2. 组建由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组成的创业团队, 本人和至少 1 名团队核心成员在本区全职工作。
3. 本人作为主要创办人创办企业,即担任法定代表人、主 要管理人员(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技术负责人(技术总监以上
职务),且个人占股比例30%以上(若企业在上一轮融资中估值3 亿元以上且不超过 5 亿元的,本人占股比例应不低于 20%;估值超过 5 亿元的,本人占股比例应不低于 15%)。
4. 企业符合本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
5. 企业实缴资本不低于30万元。
6. 企业全职工作职工不少于3人,或企业在本区办公用房合法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
7. 企业股权比例在政策扶持期间原则上不得变更,如因增资扩股或员工持股导致股权变更的,本人所占股份不低于 15%。
8. 成长型创业人才所在的企业需符合条件:
(1) 在本区注册登记时间已满 3 年、未满 8 年(生物医药类企业延至 10 年)。
(2) 企业承担符合本区产业导向并具有一定市场前景、经济 社会效益或创新价值的项目。
(3) 企业实现和承诺营业收入年增长保持 10%以上。
9. 初创型创业人才所在的企业需同时符合如下条件:
(1) 在本区注册登记时间未满 3 年(生物医药类企业延至5年)。
(2) 企业承担符合本区产业导向并具有一定市场前景、经济社会效益或创新价值的项目。
(3) 在本区注册登记后获得实际到位的市场化投资。
(三)申报时间:2019年5月14日至6月14日接受网上申报。
(四)申报服务:请访问海珠区政策兑现服务平台(http://cxdzc.haizhu.gov.cn/#/declare/detail/574365326989328384)或电话咨询海珠区人社局张灏颐(37340929、13726717433)。
来源:海珠区政策兑现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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